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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
发布日期:2021-05-28     浏览量:707
  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可小于灭火浓度的1.7倍,并不可少于34%,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得小于灭火浓庹的1.3倍,惰化设计浓度不得小于惰化浓度的1.1倍。固体外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.8%,经检验确认。阅览室、档案、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,灭火设计浓度宜使用10%。油浸変压器室、带油开关的配电间和配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,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%,通信基站和电子计算机室等防护区,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%,防护区真实应用浓度不得多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.1倍。

  IG-541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得少于灭火浓度的1.3倍,惰化设计浓度不得小灭火浓度的1.1倍。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28.1%。

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耍按照降低灭火区域内氧气浓度使燃烧结束,除此之外,由于液态二氧化碳喷放后相变吸热,从而还具有一定的急冷功能。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主要确认中断链式反应使火灾熄灭,同时兼有一定的冷却作用。IG541气体灭火系统由52%氮气、40%氩气和8%二氧化碳混合而成,这几种气体全部为惰性气体,并且在贮存压力下不会液化,因此IG541灭火系统只有窒息灭火效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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