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电室和弱电机室是否需要气体灭火系统? 实际上,并非所有配电室和弱电机室都需要进行气体灭火。 以下三种情况需要气体灭火。
在配电室,弱电机房中,有三种情况需要安装气体灭火系统。1.如果是“特殊重要设备室”,则需要安装气体灭火系统。
“特殊重要设备室”,具体判断原则和要求:
《建规》8.3.9中,要求特殊重要设备室采用气体灭火系统。根据条文解释要求: 特殊重要设备,主要指设置在重要部位和场所中,发生火灾后将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关键设备。如化工厂中的中央控制室和单台容量3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电子设备间、控制室、计算机房及继电器室等。高层民用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,发生火灾后对生产、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配电室等,也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。
实际上,特殊重要设备室是个相对的概念,需要根据实际使用功能,综合业主和运营方的要求确定,比如某多层建筑或小区建筑的配电室,虽然按规范不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,但如果负担了重要设备的供电,则可能事实上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;还有弱电机房以及一些工业建筑的设备用房(配电室、空调机房等),也是属于这类情况,需要和业主、运营方沟通确定。
2、对于按规范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建筑(即使仅在公共部位需要设置),其配套服务的配电房、弱电机房也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,通常采用气体灭火系统。
3、其他情况,可以设置ABC干粉灭火器或气体灭火器,如规模较大或属于重要设备,也可设置气体灭火系统。
版权所有: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:周总:13710788484 邮箱:361209398@qq.com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 备案号: 粤ICP备17008734号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 备案号: 粤ICP备17008734号